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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湘江流域重点水域9月1日起禁渔10年

2020-09-01栏目:株洲
株洲暂定为期10年的湘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将从9月1日0时起正式实施。
 
禁渔期内,重点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禁止利用多线多钩等设备、利用船舶等工具、在跨江大桥上垂钓;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电捕设备等禁用渔具;禁止销售、收购、经营、加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等水生生物。
 
违反禁渔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捕捞设施,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若市民发现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可拨打市长热线12345、报警电话110或市农业农村局有关电话0731-28682363进行举报。
 
此前,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渌口区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茶陵县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