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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局发布公告 全市禁止小升初招生考试

2019-01-23栏目:湘潭

  关于禁止小升初招生考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相关政策,严厉禁止小升初招生考试。为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一律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开始招生(民办学校为2019年5月1日后开始招生,公办学校为2019年6月1日后开始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全市公办初中学校一律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服务范围招生,全市民办初中学校一律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政策自主免试招生。

  二、全市所有初中学校不得组织或委托民办教育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单独或与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个人将按照《中共湘潭市教育局委员会、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潭教发[2016]17号)文件规定严肃查处,对有违反招生纪律的区县和学校,实行责任追究制,根据违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严重违纪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市所有民办培训机构不得为初中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与初中学校联合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对违规办学的培训机构,将依据相关纪律规定予以责令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在此之前所有初中学校和培训机构下发的所有招生承诺一律无效。

  湘潭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市纪委驻局纪检组:52313442   基础教育科:52314313

  湘潭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8日

  来源:湘潭市教育局